日本区号是多少
0081是日本电话开头
日本蠢纤的电话号码由三个部分组成。
[例如:03(区号)+1234(局号)+5678(受话人号码)]
在日本,到处都有公用信档轿电话。这些电话机的颜色大部分是绿色或是灰色的,可以使用滑肆10日元、100日元的硬币和专用的电话卡拨打电话。电话卡可以在方便商店和车站的小卖店内购买。在同一通话区域内的电话费是每分钟10日元。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如果您用100日元的硬币打电话的话是没有零钱找给您的。
札幌 011
仙台 022
新泻 025
琦玉 048
千叶 043
成田 0476
东京 03
横滨 045
名古屋 052
奈良 0742
京都 075
大阪 06
神户 078
广岛 082
福冈 092
大分 0975
那霸 098
从日本大阪到福山多少钱
这是历史延续下来的,也许是习惯不同
日本的县不是中国的县城,而是“省”。市是县里城市,比如神奈川县横滨市。市下面是町,町下面是村。而县上面有府(大阪府,京都府),道(北海道),都(东京都)。
日本的行政区划由都道府县和市区町村两个层次组成。
(1)都道府县
所谓都道府县,实际是日本47个省级地方政府的统称,其中“都”指东京都,“道”指北海道,“府”指京都府、大阪府,“县”指余下的43个县。它们之间目前在法律地位、政治体制、行政权限上没有多大区别,其名称上的差别基本上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形成的。
(2)市町村与特别区
在日本,“市”与我国同样是“城市”这一类地方政府的的简称,而且在“市”这一类中也分成几个小类。“町”则相当于我国的“镇”。“村”的字义虽与我国差不多,但从体制、法律地位上看则与我国的“村”不同。日本的村与市、町和特别区一样同属“基础地方公共团体”,即每个村都是一个地方政府,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也都是地方公务员。而且,市町村拿袜渗和特别区四者之间地位相互平等,没有隶属和领导或“指导”关系。但如就规模来看则相差悬殊,如有的市人口达几百万(如大阪市、横滨市),有的村则只有几百人。
截至1998年3月31日,日本共有市670个,町1996个,村566个,特别区23个。其中,“市”还可以进一步区分为政令指定市、核心市、特例市和普通市四种。下面逐类分别加以介绍。
普通市
按照日本《地方自治法》的规定,人口在5万人以上并且市区户数和工商业人口均占60%以上的地区可以设“市”。实际上,战后以来,日本政府为了推动町村合并,曾两次规定了3万人以上者也可设市的“特例”,因而现有的670个市中有不少是5万人以下的。
政令指定市
政令指定市的性质类似于我国的“计划单列市”,即其虽然隶属于道府县之下,但在城市规划、居民福利、传染病预防等17项行政业务方面直接接受中央政府的指导而不是受道府县节制。在行政机构方面,政令指定市的特殊之处是可以下设“区”,区下设事务所或派出所。这里所说的区与特别区不同,它不是一级政府,而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设议会,区长由市长任命。
政令指定市是1956年根据修改后的《地方自治法》设立的。该法规定的设立标准为人口50万人以上,但日本政府实际上掌握的标准是100万人左右。日本现有的12个政令指定市的人口均已超过或接近100万人,它们是:大阪、名古屋、京都、横滨、神户、北九州、札幌、川崎、福冈、广岛、仙台、千叶。
核心市
核心市在日语里写作“中核市”。1994年,日本修改了《地方自治法》,决定设立核心市。该法规定设立核心市的条件是:人口30万以上;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在本地区具有核心城市机能;如人口在50万以下,则昼夜间人口比率须在100%以上。核心市的职能权限小于政令指定市,即可行使原由府县执掌的60项权限,如设立保健所、居民建房审批、城市规划、限制屋外广告,等等。根据该项法律,日本已指定了6批共 27个核心市,其中多是都道府县的首府,它们是:宇都宫、新潟、富山、金泽、岐阜、静冈、滨松、堺、姬路、冈山、熊本、鹿儿岛、秋田、郡山、和歌山、长崎、大分、丰田、福山、高知、宫崎、旭川、松山、长野、高松。
特例市
特例市是根据1999年修改的《地方自治法》开始设立的,设立条件为人口20万人以上,其职能权限介于核心市与普通市之间,即比普通市多了批准开发项目、指定限制噪音区域和监管停车场的权限。目前,符合这一设立条件的共有59个城市,除了尚未成为核心市的县政府所在地青森、盛冈、山形、福岛、水户、前桥、甲府、大津、德岛、那霸以外,还有函馆、高崎、小田原、松本、西宫、下关、佐世保等等。
町与村
町的数量最多,其性质相当于我国的镇。町的设置标准由各都道府县自行规定。一般以人口5000人以上、工商业人口占60%以上好仿为标准。村的设置不受条件限制,但现有的消脊村也多不是原始的自然村落,而是行政村。
特别区
特别区只设于东京都的中心部分,共有23个,如千代田区、中央区、文京区、新宿区、台东区、港区、涩谷区、世田谷区、品川区、杉并区等。特别区从1947年开始设立,是“特别地方公共团体”,即不享有完全的自治权。尽管它们的人口多超过核心市甚至已经接近于政令指定市,但它们的行政首长即区长却曾经长期(1952~1975)由东京都知事任命。近年来,要求扩大特别区的自治权甚至要求将其改为“普通地方公共团体”的呼声日益增